慈云山两男带儿子偷放烟花 警巡逻撞正同被捕
2023-01-24 09:18
踏入兔年,各区民间烟花大汇演,警方密切注视有关情况。今(24日)大年初三凌晨零时许,黄大仙警区特遣队人员在区内巡逻期间,发现有人在毓华街100号一条崛头路,燃放烟花,人员赶至果发现两名男子刚放完烟花,当场拘捕两人。
两男驾乘宝马私家车 载同儿子到毓华街偷放烟花
两男子偷放烟花被捕。李家杰摄
两男驾乘宝马私家车到达现场,当时车上有一名年约4至5岁男童。李家杰摄
已放的烟花。
已放的烟花放在石趸上。李家杰摄
特遣队警员检走一个未点的烟花。李家杰摄
被捕男子在场接受调查。李家杰摄
特遣队人员调查发现,两男驾乘宝马私家车到达现场,车内还有其中一名被捕男子年约4至5岁的儿子。据悉,两男分别从事装修及厨房工作。两人被捕后,警员通知男童的母亲到场,母亲接走儿子时还埋怨丈夫「吓亲个仔」。
现场遗下一个已燃放的烟花在石趸上,另一个未点的则由警员检走,而警员调查期间,附近飞鹅山山头亦有烟花大放异彩,人员又赶往搜索。
根据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险品条例》第6条,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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