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医涉销售未经注册含西药成份药膏罪成 罚款8000元
2023-01-20 12:30
50岁注册女中医,在2021年于湾仔中医诊所进口未经注册而含西药成份的药膏,包括含有西药成分「丙酸氯倍他索」和「咪康唑」。她早前否认1项为销售、分发或其他用途而管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罪,经审讯后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证瑜指,被告曾向警方表示药膏是自己购买,但跟其上庭自辩的内容不一致,故不接纳其说法,判处被告罚款8,000元。
裁判官裁决时指,不接纳被告的说法,她若相信药膏是纯中药成分,可以要求身于内地的师兄真确形容货物性质,另辩方曾争议有免责辩护,称不知道药膏有未经注册的西药成分,但她未能证明其说法,或经过合理努力后仍未能发现药膏未经注册。裁判官续指,被告曾称药膏是自己购买,但在庭上自辩时却指出是与其师兄一同研发,内容不一致,因此相信她必定是非法销售及分发而管有未经注册的药膏,裁定她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2011年跟其丈夫离婚,现时需要自食其力,抚养子女,加上在其亲撰求情信上,亦提及她在疫情期间曾帮助治疗病人。辩方指,虽然本案涉及30盒药膏,但全部都是细盒,同时用来医治皮肤,并不是有毒及从未使用过,故就过往罚则而言,并非即时判监,冀法庭尽量轻判,以罚款方式处理。
裁判官判刑时指,认为本案涉及种类及制品数量不多,而大部分案例都是以罚款方式处理,故考虑被告的经济能力、案情及过往同类案件等下,判处她罚款8,000元,需要在7日内缴交。另控方表示,案件定罪后,根据法例,被告亦须向政府缴付2,494元的化验费用。
被告宋励君被控于2021年10月21日,在香港湾仔天乐里9号至17号兆丰大厦4楼某室为销售、分销或其他用途而管有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即30盒黄色药膏。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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