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困保安认封口绑手劫夜归女4万元 判监6年2个月

2023-01-18 14:51

警方展示检获的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展示检获的证物。资料图片

39岁保安员涉前年因财困,经过筲箕湾爱东邨时拿出𠝹刀行劫,夺去女子90元现金、银行提款卡及密码,并从女子银行户口提款4万元。被告今日(18日)于高等法院承认抢劫及盗窃两罪,法官杜丽冰指案件情节严重,女事主被劫后遭被告以胶纸绑起双手及封口,一般市民独自回家途中不应有女事主般的恐怖经历,考虑到被告认罪、免却女事主出庭重温当日经过,故判他监禁6年2个月。

杜丽冰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林辉南因财困而犯案,现已深感后悔,他亦亲自撰写道歉信予女事主。而被告在案发当日独自行事,他拿出𠝹刀但没有伤人,但考虑到他曾捆绑女事主,以胶纸封著女事主的口,偷去女事主的银行提款卡后,在女事主户口中提取了4万元,终就抢劫及盗窃两罪判其监禁6年2个月。

案情指,2021年11月10日凌晨近4点,苏姓女事主在筲箕湾爱秩序湾爱东邨爱泽楼及爱平楼之间的走廊独自步行时,被告从后拍苏肩膀,苏回首后被告随即拿出𠝹刀亮出刀片,要求苏给他金钱,苏给了90元现金予被告,被告再要求苏交出银行提款卡及密码,苏按被告要求提供提款卡及密码。

被告拿走90元现金及苏的银行提款卡后,带苏到附近游乐场,以胶纸把苏的双手绑在滑梯围栏,再以胶纸封苏的口,被告离开现场后到两部提款机,共提款并取去属于苏的4万元。苏解开胶纸后把劫案告知保安员,致电终止提款卡时发现被告已提取了4万元,遂报警处理。被告被捕后承认曾以𠝹刀打劫女事主,提取4万元后已把苏的提款卡扔掉。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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