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国安法准确实施 林定国:是应有之义 需有一个坚持两个必须

2023-01-13 22:09

 林定国指,保证国安法准确实施,除了是应有之义,更需要有一个坚持两个必须。
林定国指,保证国安法准确实施,除了是应有之义,更需要有一个坚持两个必须。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早(13日)与特区政府团队参加由全国港澳研究会举办的「保证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他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订立香港国安法的528决定的第三条,和香港国安法的第三条第二款均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所以保证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也是法律上必须负上的责任,而要尽应有之义和顺利履行有关的法律责任,需要有一个坚持、两个必须。

林定国在律政司网志指出,一个坚持是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人大528决定多次提及必须依照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它的第一个决定说,国家坚持依法治港,并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它的第二个决定说,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分裂等破坏活动。

https://bit.ly/3yLrgYZ它的第三个决定说,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国安法第五条第一句更开宗明义,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

他续谓,坚持法治原则,有两个必须满足的条件,第一是必须有法可依。换而言之,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处理国安问题。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工具,假如工具箱的工具不齐全、有破损,便不可能有效准确完成工作。我们中国人有一句名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他又称,第二个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有法必依。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工具箱内有适用的工具是基本条件,同样及更重要的是,在适当的时候必须及时找出及拿起合适的工具和正当使用,方能有效完成工作、解决问题。

他续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在去年12月30日对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作出解释,这次人大释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让大家反思如何保证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

他并指,《香港国安法》不是唯一一部国家安全法律,《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固然是第23条,但完善有关法律涵盖的不单是第23条,很有可能还有其他涉及国安的现行法律,认为本港必须走在问题的前方,尽早找出有需要完善的法律。

律政司不久前决定将《杳港国安法》判例制成汇编,把《香港国安法》同一条文相关案例作撮要及统整,让香港法律工作者能有便捷的工具,更容易准确掌握国安法案例,目标今年年底完成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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