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覆核禁刑事起诉租务纠纷遭驳回 郭卓坚不提上诉

2023-01-11 12:49

郭卓坚申请司法覆核被驳回。刘晓曦摄
郭卓坚申请司法覆核被驳回。刘晓曦摄

「长洲覆核王」郭卓坚早前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指律政司以刑事起诉违反租约及合约,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要求法庭禁止律政司以刑事起诉方式,控告公众涉及违反租约及合约所涉及的金钱纠纷,只应以民事诉讼形式解决。高浩文法官今日(11日)指违反租约及合约事宜一直可以民事诉讼方式有效处理,而且郭卓坚在申请书没有列明他想挑战什么实际决定,又没有适当指明任何具体及合理的覆核理由,驳回其司法覆核许可申请。郭卓坚则在庭外表示他无钱聘请律师,故决定不会上诉。

申请人为郭卓坚,建议答辩人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高浩文法官在判词中提到,似乎郭卓坚希望挑战《基本法》第6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但根据案例及现时香港法律,律政司的检控决定不能以行政法理据,只能指条例违宪爲理由去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重申《基本法》第63条赋予律政司刑事起诉权力,只有证明律政司超越了其权力的宪法限制,但郭卓坚没有详尽列举律政司越权的例子,只称律政司根据政治指示或出于恶意行事,而郭卓坚也没有提出任何指证律政司违宪的覆核理由。

高浩文法官指本案没有合理可争辩的理据,亦没有合理胜诉机会,故驳回郭卓坚的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律政司要求按弥偿基准申请讼费,指出是次申请缺乏实际细节,不关乎公衆利益,属琐屑无聊。法官同意是次申请有欠妥之处,但认为本案不应由郭卓坚承担讼费,故行使其广泛酌情权,不作出关于讼费的命令。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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