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案|24岁女被告虐儿表证成立 押下周四结案陈词

2022-12-20 13:58

被告刘露琪。梁誉东摄
被告刘露琪。梁誉东摄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去年底爆出虐儿事件,累计共34名职员被控。继早前有首名女被告否认9项虐儿罪受审,再有1名24岁女被告否认虐儿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辩方盘问童乐居前院长崔惠英时,引述检讨委员会在报告中评价童乐居员工对待幼童的方式粗鲁、缺乏关心。崔不同意,指如果同事这般对待幼童,她便不会在童乐居工作多年,又哽咽「一句说话就抹杀所有人努力......」。

24岁被告刘露琪,否认1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12月9日,在旺角砵兰街香港保护儿童会,身为对一名1岁男童AJ负有管养的人,故意袭击、虐待或忽略该男童AJ,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该AJ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证人崔惠英(黑帽)。梁誉东摄
证人崔惠英(黑帽)。梁誉东摄

控方今早传召童乐居前院长崔惠英作供,崔供称她于2011年入职童乐居,初时任职副院长,翌年升任院长,直到2022年才离职。

辩方盘问崔惠英时,问到曾否接获报告,称有同事使幼童受伤。崔表示没有,又指如果有幼童受伤,童乐居会启动调查机制。辩方其后引述童乐居检讨委员会的两份检讨报告,指有评价指童乐居员工对待幼童的方式粗鲁、缺乏关心。崔不同意,指如果同事这般对待幼童,她便不会在童乐居工作多年,又哽咽「一句说话就抹杀所有人努力......」。

辩方又引述报告指,童乐居管理层一定有察觉员工对待幼童的情况,但认为可以接受,管理人员亦对虐儿行为存在误解,例如认为只要不是故意体罚,便可以使用强硬方式控制儿童的不服从行为,亦未有根据指引向警方或社署举报。崔亦不同意。

被告刘露琪今午出庭自辩,被告供称于2019年入职童乐居,并由较资深同事教导工作须知,童乐居内部文化是不可对幼童过份关爱或亲切照顾,前辈亦教导如果有幼童作出攀爬或掷玩具等行为,亦应该冷漠对待,以免幼童误解可藉此得到关怀,被告又指资深同事普遍对幼童冷漠或较粗暴。

辩方播放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案发时涉用脚踢男童AJ的腹、臀和脸部,被告解释当时只是在与AJ玩耍。片段又显示,被告疑用膝撞AJ头部,被告解释当时AJ尝试爬出网床,所以她用脚限制AJ行动及用膝轻拍AJ头部,被告又指为免其他幼童模仿AJ行为,当时必须制止AJ。片段亦显示被告曾将1个球掷向AJ,被告则称她当时正在和另一幼童玩耍,意外地把球掷中墙壁再命中AJ。

辩方续播放片段,显示当AJ走向另一名躺在网床的幼童时,被告将AJ拨倒在地上,被告解释因为该年龄段的幼童在出牙,她担心两童会咬伤对方,故轻轻「㩒低」AJ。被告其后亦拉AJ的裤头,使他失去平衡,被告指AJ当时在摇床,她想将AJ拉回身边,因为一时懒惰,所以没有起身抱AJ过来。

控方今早举证完毕后,裁判官莫子聪裁定案件表证成立,案件押后本月29日作结案陈词。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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