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大楼违租契|欺诈罪成 黎智英判囚5年9个月 黄伟强判囚21个月

2022-12-10 09:49

《苹果》大楼违反租契,黎智英欺诈罪成。
《苹果》大楼违反租契,黎智英欺诈罪成。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经审讯后被裁定2项欺诈罪成,法官陈广池今早(10日)将于区域法院判刑, 黎智英判囚5年9个月,黄伟强被判囚21个月。陈官另向黎智英颁令取消资格8年,判处罚款200万,3个月内缴交。

黄伟强涉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资料图片
黄伟强涉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资料图片

陈官判刑指黎智英2项控罪大同小异,仅时段不同,犯案时间远早于黄伟强,对方只听命于己,而黎智英自1998年起已为力高董事及实益拥有人,力高于苹果大楼占地约1100平方尺,专家虽曾以甲乙级商厦估算力高案发期间租金市值,惟力高在苹果大楼内同一屋檐下营运带来便利却难以量化。

陈官以高官类比,倘其于官邸内划出100平方尺分租他人,一经媒体报道将引起轩然大波,问责下台甚至负起刑责。陈官续指本案并非重大商业欺诈案,当中黎智英占重要角色,纵使其工作日理万机,惟曾签署声明书,故不应以此为抗辩理由,否则将使声明书形同虚设。陈官认为本案并不复杂,然而亦不轻微,虽不涉及违反诚信,但科技园因应其公司曾申请不少同类牌照,才不怀疑苹果印刷公司违约,同时辩方辩称错在营运总裁,显示黎智英毫无悔意。

陈官列出6点加刑因素,首先案件不涉破坏诚信,惟犯案长达17年,而早在1998年双方签订正式租契前,力高已经更改商业登记地址及迁入办公室。其次力高作为其私人公司使用苹果大楼,既有租金优惠,营运方便、租约年期和租金加幅都有保障,至少肯定不会被逼迁,这些无形利益在专家租金估算上未能量化。再者黎智英不少私人开支,甚至居所租金可以列作力高营运开支,扣减力高收入,而黎是力高的财政来源,力高对黎智英而言有其私人利益。

第四,黎智英利用传媒机构保护罩下行事,违约事件曝光后除力高外还有10多间公司迁出苹果大楼,故可推论属无牌占用大楼,在保护伞下,陈官认为科技园不敢贸然行事,更遑论突击巡查,甚至采取违规三部曲。第五,黎智英联同他人犯案,包括力高其他董事及处理牌照事宜人士,显示其为有计划有组织及年代久远的欺诈行为,有如偷钱10年,就算总额相同,罪责亦较单次偷窃严重。最后,大堂水牌上没有力高名字,科技园职员每6个月巡查一次,均由苹果职员引领,没有人如实告知科技园职员力高的存在,致其不察异样。陈官判刑指欺诈行为总长达21年,分别以5年及3年为2罪量刑起点,其中1年分期执行,因黎智英同意大量案情,节省法庭时间,酌情减刑3个月,判黎智英入狱5年9个月。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欺诈罪。资料图片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欺诈罪。资料图片
黄伟强出庭听取判决。苏正谦摄
黄伟强出庭听取判决。苏正谦摄
黎智英家人到庭听审。苏正谦摄
黎智英家人到庭听审。苏正谦摄
黄伟强欺诈罪成,到庭听判刑。苏正谦摄
黄伟强欺诈罪成,到庭听判刑。苏正谦摄
黎智英家人到庭旁听。苏正谦摄
黎智英家人到庭旁听。苏正谦摄

陈官接纳黄伟强听命于黎智英,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员工」,其背景可见为过往香港人奋发图强、自我增值的故事,黄更克服自身的疾患,其一直都有听障,现又有心脏问题,被捕后经常失眠及患有重性抑郁失调症,使人对他有不少同情和感慨。陈官相信黄伟强没有取得个人利益,但作为苹果印刷行政部门主管,听取上司及黎智英指示,可以说「助纣为虐」,执行有关的欺诈,有如劫匪司机帮助劫匪逃离现场,纵非策划者或主脑,但仍须负上刑责,只能对判刑有影响,而不能视为抗辩理由。陈官指案发期间黄伟强经常对大楼内事务由搬迁办公处所到日常行政运作都亲力亲为,是次并非单一事件,而是4年内参与力高进驻、搬迁再搬离。

陈官续论黄伟强在不同岗位工作,乃集团老臣子,相信其知道租契的用途限制和牌照申请条件,因为其代表苹果印刷和科技园对口、商谈牌照事宜、申请牌照、呈交承诺书、安排人员实地视察,而没有人告知科技园职员力高的存在和占用。陈官指出多人参与本案隐瞒事件,「明目张胆」地犯案,力高无论是在税局或公司注册处都是正式登记在苹果大楼,唯独科技园并不知情。陈官认为其角色没有黎智英那么重,但亦是欺诈行为一份子,欺诈行为滥用政府所批出的低廉土地,亦使承租人「自肥」或自我方便,加之本案在一间传媒界颇有声名的报章机构的庇护下发生,恶劣性有所不同。陈官以没有个人得益,听取指示为基础,以2年半为量刑起点,其同意不少控方案情节省大量法庭资源,酌情减刑3个月,又体谅其疾患以及没有前科,深受家人支持和同事朋友爱护,重犯机会极低,酌情再减6个月,判入狱共21个月。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早前获豁免起诉,以特赦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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