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遗产管理人增管理费被指欠证据 华懋慈善基金不服提上诉遭驳回

2022-12-08 11:53

上诉庭驳回有关上诉。
上诉庭驳回有关上诉。

华懋慈善基金去年入禀指控龚如心的3名遗产管理人,涉嫌增加额外一成管理费,以支付报酬予协助他们获委任为遗产管理人的「中间人」。原讼庭法官林云浩早前指华懋的指控凭空想像,没有实质证据,故批准剔除有关传票,华懋不服而提出上诉,上诉庭细阅有关文件及听取双方陈词后,认为林官裁决正确无错,同意华懋的指控毫无理据,故驳回其上诉,书面理由将择日颁布。

案件今日(8日)由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关淑馨、上诉庭法官张泽佑及袁家宁处理。原告为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为罗兵咸永道合夥人以及龚如心遗产管理人陈伟棠、黄德伟、庄日杰,以及前澳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夥人刘子邦。原告方指陈伟棠、黄德伟、庄日杰3人当年特意增加额外一成的管理费,以支付报酬予中间人刘子邦,又指刘子邦没有否认曾收取该一成费用。林云浩法官去年11月指原告方没有实质证据,经考虑后批准被告方申请剔除传票。

原告方向上诉庭指林官考虑剔除传票申请时衡量证据犯错,要求法庭根据文件或开庭审理,以推论出刘子邦曾否收取该一成费用;被告方则指华懋的指控子虚乌有,亦无证据支持。上诉庭经考虑后认为林官没有犯错,只看文件已可得知华懋的指控毫无理据,故有关推论并不成立,驳回华懋的上诉。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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