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女高层与夫涉偷1600元食物 两被告警诫下声称「偷嚟自己食嘅」

2022-12-07 12:30

被告:赵名宇(右)及庄慧敏(左)。
被告:赵名宇(右)及庄慧敏(左)。

医院管理局女总行政经理庄慧敏,偕其骨科医生丈夫疑于今年4月在黄埔超市偷窃约1,600元食物,他们均否认一项盗窃罪。案件今日(7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当日拘捕两被告的男警作供,指两被告经警诫下,被告赵名宇说出「依啲嘢偷嚟都系自己食嘅」,另一被告庄慧敏则称「依十样嘢都系偷嚟自己食嘅」。裁判官梁雅忻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17日及18日续审。期间两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庄慧敏。陈极彰摄
被告庄慧敏。陈极彰摄
被告赵名宇。陈极彰摄
被告赵名宇。陈极彰摄

负责拘捕两被告的军装警员10623锺兆伟供称当日下午4点许,跟3位辅警同事接获指令需到黄埔花园永旺百货公司处理一宗店铺盗窃案,及后到达该处地牢的保安室,见到报案人即控方第一证人陈行举,并获告知有两名男女推著手推车在自助付款机前,没有对有些货品付款。锺随即在保安室观看闭路电视片段,望见片段与陈所述的吻合,且两人利用两张单据逐件点算货品的情况。

证人警员锺兆伟。陈极彰摄
证人警员锺兆伟。陈极彰摄

锺续指,他带同他们在地牢的半层平台,并与其他警员同事在场下,作出拘捕及警诫。被告赵名宇说出「依啲嘢偷嚟都系自己食嘅」,另一被告庄慧敏则称「依十样嘢都系偷嚟自己食嘅」。锺补充,他当时回到红磡警署期间,在警车内曾要求两被告关闭手提电话,以免有机会通风报信,其后亦在警署的会面室内根据一般程序下,向两被告逐项解释羁留人士通知书的权利,最终他们都有签署相关文件。

代表首被告赵名宇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盘问锺时,质疑两被告曾作出口头招认,但既然他认为重要,为何没有标明哪一句属于哪个被告,亦没有让他们签署确认。锺表明,当时已用直接快捷的方法记录,加上一般程序不会使疑犯签署的做法。

骆又指出,锺曾对二人表示「CCTV 见你哋有啲货品冇嘟机,冇嘟机即系偷,要带你哋番警署」、「唔使请律师啦,有意无意都系偷,请律师都冇用冇分别,唔好嘥钱」等字句,认为受到锺的误导及威吓才作出招认,冀法庭将相关招认剔除。锺均否认全部说法,表明两被告是自愿地说出,及他已根据《查问疑犯及录取口供的规则及指示》作出相关行动。

代表次被告庄慧敏的大律师布喜后批评,锺透过报案人陈行举了解到案发经过,并在保安室观看闭路电视片段及出现「赃物」,人证物证俱在,为何没有即场进行拘捕警诫,宁愿选择在外面较不理想的地方,且质疑锺是在百货公司的半层平台上作出拘捕,但在记事册却写成位于德安街30号小学门外。锺解释,当时保安室环境较狭窄,不想有第三者听到两被告的个人资料,又指自己用Google地图寻找确实座标,及惯常使用街名作标示。

布再驳斥锺,为何要求两被告在拘捕后需关闭手提电话,本案并不是集团式行动,只有两人偷窃,如何达到通风报信的效果,加上他没把有很多错字的口供向他们陈述,令他们无法发现其错处,故他的做法明显拟剥削其权利。锺则指,承认自己录口供的技巧比较差,但两被告从没有向警方作出相关的要求,并寻求家人及律师的协助。

被告为男子赵名宇(47岁)及女子庄慧敏(48岁),均报称为医生。控罪指,他们同于2022年4月23日在黄埔花园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偷窃一个西瓜、一个蜜瓜、两包布丁、两包蓝莓、两包刺身、一包寿司和一包鸡,总值1,632.8元,上述物品为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的财产。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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