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下属索贿逾万元助升职 水泉澳邨保安主管罪成候判

2022-12-02 17:10

水泉澳邨。 资料图片
水泉澳邨。 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公共屋邨保安主管,控告她向一名警卫员下属索贿逾10,000元,以协助对方擢升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12月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告陆蓓雪(53岁),为香港警卫主管,被裁定2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裁判官彭亮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0日判刑。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案情透露,陆蓓雪于案发时任职香港警卫助理主管,派驻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陆蓓雪是该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协助管理约40名警卫员。其中一名警卫员邓金牛于2020年11月向陆蓓雪查询晋升机会,他相信时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后,陆蓓雪会接任主管一职,令邨内出现一个助理主管的空缺职位。

陆蓓雪其后2次向邓金牛表示自己将接任主管一职,并向对方索取两笔贿款以协助对方晋升为助理主管,其中一笔金额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笔则最少5,000元。邓金牛向陆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现金的利是,但陆蓓雪因利是金额未达5,000元而没有接受。

廉署早前分案控告邓金牛以及上述香港警卫时任主管贪污。邓金牛承认3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将于明年1月4日再提讯。时任主管涉嫌收受邓金牛贿款6,000元,审讯将于12月7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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