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烧血案|因「肥叉变瘦叉」持刀指向店员 退休汉认伤人管武判囚12周

2022-12-02 14:36

被告刘艳波。资料图片
被告刘艳波。资料图片

六旬退休无业男今年4月在粉岭雍盛苑街市买叉烧时争议属「肥叉」或「瘦叉」,离店持刀折返,店员从厨房拿铁汤勺与对方对峙。六旬男承认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冯念伟暂委裁判官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判刑时指,被告不满食物质素而带刀到场争执,持刀指向店员,认为被告受伤是咎由自取。裁判官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犯案属酒后冲动,判其监禁12星期。

61岁男被告刘艳波被控在2022年4月14日在雍盛苑街市锺鼎烧味外非法及恶意伤害陈锦雄,并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把刀,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不满食物质素,带刀到受害人工作地点争执,取刀指向受害人,庆幸的是没有伤人,而被告受伤只是咎由自取。裁判官考虑到整体案情,认为即使被告在开审前认罪,管有攻击性武器罪需要判处监禁式刑罚,终判其监禁12星期。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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