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侵犯外佣判囚上诉得直 获撤定罪及刑罚
2022-12-01 16:55
男子被指分别在其九龙城及佐敦的住所非礼外佣,裁判官张天雁早前裁定他两项猥亵侵犯罪成,判其监禁21个月。男子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黎婉姫今颁布书面判词,指外佣X作供时不断更改案发日期,但张官在裁断陈述书中完全只字不提,而且X庭上供词与其证人供词说法截然不同,张官却没有适切地处理X证供中的重大分歧,法律上犯错,故认为本案定罪既不安全又不稳妥,裁定男子上诉得直,一并撤销其定罪及刑罚。
审讯时控方案情指,2019年3月某日上诉人高永雄曾做出要求外佣X手淫的动作、拉X的手到上诉人下体要求X替上诉人手淫,X替上诉人手淫直至他射精;2019年3月26日上诉人在另一个他居住的单位内,把手伸入X上衣内触摸X两边乳房、乳头、用口吸吮X乳头,再把其手指伸入X阴道之内,上述事件均在X不同意的情况下做出。辩方则指X所指她被非礼的情节从没有发生过,是X诬告上诉人。
黎官指本案女事主X之证供的可信及可靠性至为关键,X指她曾告知两位印尼籍同乡她被上诉人性侵犯,又向警方投诉上诉人「手多多」及「无礼貌」的事情,两位同乡均没有出庭作证,但裁判官张天雁明显认为X有向两位同乡及警方作出过这些所谓「新近投诉」,黎官指出相关的投诉内容不应被接纳为证供的一部分,认为张官法律上犯错,错误地考虑了不可接纳或不存在的新近投诉证据,更没有就此给予自己任何法律指引。
而上诉人被指曾在家中的客厅在X面前只穿内裤行走,要求X按摩但被X拒绝,X遂启动电话的录音功能收集证据,更惊慌逃离单位。张官认为「任何一个正常男雇主都不会在如此没有需要及屋内只有女佣的情况下只穿内裤」,指上诉人吩咐X替他按摩根本就是想乘机侵犯X,又认为他所要求的按摩必然多于普通按摩。黎官表示上述说法反映张官认为当日上诉人有侵犯X的犯罪倾向,但黎官指上诉人虽是穿着内裤要求外佣替他按摩,行为本身虽则怪异及令人不安,但并不足以构成侵犯行为。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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