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会成员陈清霞:支持特首提请人大释法 维护国家主权及安全

2022-11-30 19:23

李家超。
李家超。

律政司反对黎智英国安法案件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被终审法院驳回上诉许可申请终极败诉,行政长官李家超向中央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行政会议成员陈清霞认为,提交报告建议释法既需要又必要,对此坚决支持。

李家超。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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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律政司由资深大律师袁国强代表;右图:Tim Owen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左)及大律师关文渭(右)代表。
左图:律政司由资深大律师袁国强代表;右图:Tim Owen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左)及大律师关文渭(右)代表。
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英御状。 资料图片
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英御状。 资料图片

陈清霞指,特首从八个方面清楚阐明向中央提交特定事项报告、请求人大常委会释法的理由和遵循,提出的释法内容十分具体、针对性很强,是直接关系到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事务,是按照现有法律制度下的程式和规则解决重要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问题,体现了行政长官又作为香港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坚决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展现了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问题上,坚定不移的立场,旗帜鲜明的态度。

她指,国安法实施两年来,外部势力始终没有停止恶意攻击,有外国政府和一些政客插手干预香港国安案件的审理,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及特区事务,这是对国际社会共同认同和遵循的法治原则和精神的肆意践踏,「今次如果让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抗辩,就是为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开了方便之门。这能不令人深感担忧吗?」

指人大释法可排除干扰

陈清霞又指,从以往香港出现有关法律方面的事件看,一些人总是简单套用审理一般案件的原则、程式和习惯,而不能正确认识全国性法律的宪制地位及其适用和执行,说到底就是缺乏「一国」概念。她指,香港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香港特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司法机构更负有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法定责任,依法追究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完全符合香港国安法。而批准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外国大律师代理这一案件,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逻辑,已对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和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构成挑战,无疑对香港和国家的安全埋下大隐患,是不能接受的。

她相信通过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有关条款的权威性解释,更好地排除干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香港国安法,更好地维护香港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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