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海鲜舫沉海|指珍宝及太白海鲜舫公司涉违协议 船厂入禀追480万处理费及要求交船
2022-11-08 16:35
有46年历史的老字号船餐厅「珍宝海鲜舫」今年6月行驶至南海西沙群岛附近水域翻覆并沉入海底,与同属「珍宝王国」的「太白海鲜舫」,遭建辉船厂入禀高等法院。船厂指它以$4买下珍宝及太白旗下的4艘船,而珍宝及太白便需向船厂支付540万港元作为处理费用,惟珍宝及太白支付60万港元定金后「珍宝海鲜舫」翻覆沉海,珍宝便去信指合约会自动终止。船厂现要求法庭下令珍宝及太白按合约要求在香港仔避风塘交出4艘船,并支付馀下480万港元处理费等。
「珍宝海鲜舫」今年6月行驶至南海西沙群岛附近水域翻覆并沉入海底,请点击组图浏览:
原告为建辉船厂有限公司,被告依次为经营太白海鲜舫的太白海鲜舫有限公司,以及经营珍宝海鲜舫的香港仔饮食企业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禀状指,原告与被告在2022年5月19日签约,原告以$4买下「珍宝海鲜舫」及「太白海鲜舫」共四艘船,原告便需协助被告办理四艘船的拥有权证明书及饮食牌照的转名申请,被告则需向原告支付540万港元作为处理费用。合约列明被告需确认船舶处于安全留置中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贷款,交船地点订为香港仔避风塘。
原告指被告在今年5月20日支付了定金60万港元,原告亦支付被告$1,被告另需在7月31日前交出四艘船并分期支付共480万港元。原告在今年6月1日得知「珍宝海鲜舫」翻覆沉海,原告仍去信被告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约,但香港仔饮食企业有限公司于7月27日去信原告指合约会自动终止。原告指被告违约,未能在交付前将「珍宝海鲜舫」维持于安全系泊状态,导致船舶被淹没,亦没有按合约要求在香港仔避风塘交出「太白海鲜舫」的三艘船,故要求法庭下令被告按合约要求在香港仔避风塘交出四艘船,并支付馀下480万港元处理费等。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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