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用衣架及簿打7岁女体罚 获准自签守行为2年撤控
2022-11-01 17:06
33岁停职男警去年11月因学业问题,在油塘住所内体罚其7岁女儿,被控1项向儿童作出故意袭击导致伤害罪。今早在观塘裁判法院再次提堂,被告获准自签2000港元,守行为2年,控罪获撤销,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下令被告须支付500元讼费。
案情指,被告在2021年11月8日用一本簿打其7岁女儿的头部,及用衣架打其腿部,同时家中的外佣正在厨房工作,听到声响后走出客厅,看见他正手持衣架及责骂女童,她随即将事件告知外佣,在其右大腿发现一条10厘米长的红印。及翌日再告知母亲,她携带女童到医院检查,发现女童右大腿有红肿及瘀伤。被告在拘捕后的警诫录影会面中,称当时与女儿温习默书,但女儿作弊,因此感到愤怒,便用簿和衣架扫向女儿,「谂住吓吓佢」,又称不知道有否打中女儿。
被告李姓男(33岁、报称警员),据知他现时已被停职。他被控于2021年11月8日,在观塘鲤鱼门道油美苑灏美阁一个单位内,作为对一名7岁女童负有管养、 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袭击该女童,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损害。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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