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收押所声援「快必」谭得志 男子违限聚令罪成判囚2周

2022-10-12 17:09

被告张汉东被判处2星期监禁,惟他因早前4项控罪服刑中,故官决定将本案刑期同时执行。资料图片 
被告张汉东被判处2星期监禁,惟他因早前4项控罪服刑中,故官决定将本案刑期同时执行。资料图片 

前年9月10日网民发起「撑快必撑到底」行动,到荔枝角收押所声援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谭得志。一名男子早前否认「参与受禁羣组聚集」罪,裁判官崔美霞今日(1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2星期监禁,惟被告因早前4项控罪服刑中,故决定将本案刑期同时执行。 

裁判官裁决时指,控方证人作供表示有在场人士以粗口叫嚣「死黑警」及「香港加油」等口号,以及目击被告主动跟他们交谈及互动,因此认为他是明显地与案件有关。裁判官续指,被告自辩时质疑天已黑、地点「人来人往」且嘈吵,警方无法洞悉他的样貌,惟裁判官根据现场片段,有足够光线及没有阻档下,辨认出被告身穿灰色衣服、牛仔裤等,并戴上白色口罩,且警方一直留意被告的行为,故反映被告曾聚集在现场,裁定他传票控罪成立。

「快必」谭得志。 资料图片
「快必」谭得志。 资料图片

被告自辩求情指,过去曾作为解款员,他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因此冀法庭考虑到自己的财政困难,请求轻判。惟裁判官指即使是初犯,及案发时没有任何刑事记录,但案件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被告行为妄顾法纪,案情严重,须判处即时2个星期监禁。由于被告日前因另一案件服刑中,故决定将本案刑期同时执行。

被告张汉东(28岁)否认「参与受禁羣组聚集」。传票控罪指他于2020年9月10日下午8时27分至8时35分在通州西街近青山道,无合法权限及合法辩解下参与受禁羣组聚集,违反第599附属法例G《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6(1) (a)条。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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