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与女物业代理受贿 男子认造假收据掩饰贿款判社服令

2022-10-05 13:05

伍志鸿承认1项伪造帐目罪。
伍志鸿承认1项伪造帐目罪。

56岁女物业代理涉与同龄男友在前年疫情期间,向一名夹公仔店租户索取及收受贿款共41,000元,以助对方跟业主洽商减租及续租。两人被控代理人接受收益等7罪,男被告早前承认1项伪造帐目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指,考虑到男被告有悔意,其角色比同案女被告轻微,决定采纳社服令报告建议。

男被告伍志鸿(56岁,物业代理)承认一项伪造帐目罪名,即于2020年7月7日捏改3张为会计用途而制备的虚假收据。案情指,一名租户2019年12月起,以月租14万元租用旺角一间店铺以经营夹公仔店,但自2020年初因疫情关系,要求任职伯乐联行物业代理的同案被告锺绣文协助,与业主洽商减租。锺疑曾向该租户收受贿款,伍则承认捏改虚假收据,以掩饰支付予锺的贿款。

女被告锺绣文(56岁,物业代理)被控3项代理人接受收益、1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2项煽惑他人提供虚假资料。案件暂定于10月21日作审前覆核。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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