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夥8同党禁锢大学生兼勒索判入教导所 官斥无悔意

2022-09-30 17:34

被告被判入教导所。 资料图片
被告被判入教导所。 资料图片

18岁男生于2020年9月中,连同另外8位年仅13至24岁的少年,将一名大学男生非法禁锢在牛头角一间酒店房,以及用该大学生的私密照片勒索5,000港元。他早前承认勒索、盗窃及非法禁锢3项控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移师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区院暂委法官许肇强指,虽然被告过去没有任何刑事记录,但这是典型年青人误入歧途的案件,他除了加入三合会「搵快钱」,又曾2次接受警司警诫,以及牵涉另一宗绑架案,更认为被告毫无悔意,而本案更在该宗绑架案保释期间干犯,终判处被告入教导所。

法官判刑表示,被告干犯的勒索及非法禁锢罪均属严重罪行,法庭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事主X已被禁锢了14小时,受武力威吓,被告的参与程度不轻,且被告在还押期间4次违规,面对惩教署职员态度不合作,可见他没有反省,令人质疑他改过自新的决定,法官为此对于会否听从父母管教亦有保留,故决定判他入教导所。

被告刘家豪(18岁,报称无业),于2020年9月14日至15日,在香港连同另外4名被告,以恫吓方式要求X及Y交出5,000港元;又在同年9月15日,在观塘道326号工业家酒店某房间内,连同另外4名被告偷窃属于X的财产,包括1部iPhone 11、1个银包、4张信用卡、11张现金券、1张八达通、1张学生证、1张住户证、3张会员证及2张相片;以及在同年9月15日至16日,连同另外8名被告将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在上述酒店房,并在违反他的意愿下将他羁留。

本报记者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