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大王」顾明均追讨培正 指单张上印姓名构成失实陈述

2022-09-15 18:39

商人顾明均2014年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培正专业书院单张中印上自己名字来背书。资料图片
商人顾明均2014年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培正专业书院单张中印上自己名字来背书。资料图片

有「电子大王」之称的商人顾明均2014年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其母校培正中小学办学团体浸联会及校长校监校董一干人等,在培正专业书院单张中印上自己名字来背书,宣称书院属培正一员、占用新建教学大楼及为此公开筹募工程费用等,构成失实陈述,追讨损失。案件今日于高等法院开审,辩方质疑香港培正同学会前会长黎藉冠填写的办公室地址与顾明均相同,黎承认二人份属「school friend」,在学校事宜一唱一和合作无间,惟私下无甚来往。

顾明均到庭。
顾明均到庭。
顾明均到庭。
顾明均到庭。
证人黎藉冠到庭。
证人黎藉冠到庭。
证人黎藉冠到庭。
证人黎藉冠到庭。
证人黎藉冠到庭。
证人黎藉冠到庭。

原告为顾明均,由资深大律师唐思佩代表,被告为时任香港培正中学校监杨国雄、时任香港培正中学校长叶赐添、香港浸信会联会、培正专业书院时任校长岑锦康、培正小学时任校监陈之望、校董罗志强、何镜炜、张志俭、锺鸿钧、林耀华、曾启文和叶惠康,除陈之望外其馀被告由资深大律师陈乐信代表。

香港培正同学会前会长黎藉冠今出庭作供,在唐思佩主问下提到2013年曾经收过1、2张涉案单张。陈乐信盘问时问到黎藉冠填写了与原告相同的办公室地址,黎解释为了方便原告通知自己接收文件,坚称甚少讨论与案相关事宜,只曾谈及事实经过,认为自己作供依然不偏不倚。黎又交代自己案发时投资工厂商铺生意,不涉及原告,而2018年与原告曾一同发起诉讼,同样状告香港浸信会联会,解释2人虽然份属「school friend」,在学校事宜一唱一和合作无间,惟私下无甚来往。黎又提到原告案发前十多年在内地屡兴诉讼,成功夺回培正校名校徽等权益,亦一直不认同专业书院使用校名及迁入校舍,故接获涉案单张时有见原告名字赫然在列深感疑惑,但并没有照单全收。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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