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螺洞村民控发展商强行与政府换地 要求裁定违约及追讨损失

2022-09-15 17:17

沙螺洞村民权益会正副会长昨入禀高院
沙螺洞村民权益会正副会长昨入禀高院

沙螺洞属官方优先保育地点之一,业主沙螺洞发展有限公司早前与政府达成非原址换地共识,交出沙螺洞逾20公顷私人土地,换来附近大埔船湾已修复堆填区内一幅50公顷土地,以兴建私营高尔夫球场。沙螺洞村民权益会正副会长昨入禀高等法院指,根据1979年发展协议,发展商原承诺重建原址160间村屋作补偿,惟4年前不择手段,威吓村民签订苛刻的新协议,今要求法庭裁定被告违约并追讨一切损失。

原告为沙螺洞村民权益会会长张始文及副会长张伟强,被告为沙螺洞发展有限公司。入禀状指,1979年被告(前身启顺有限公司)透过大埔乡事委员会通知沙螺洞张李两村村长,向两村村民徵收土地及房屋发展为高尔夫球场。同年8月时任村长及多名代表与被告签立一份《发展沙螺洞协议书》,由被告向每间村屋业权人支付20万元作为抵押,要求村民将屋契及农地转名到被告名下,以配合向政府申请高尔夫球会项目,当中被告承诺重建已转名的160间村屋作为补偿。

入禀状续指,由于高尔夫球会项目遭环保团体反对,被告之后向政府申请兴建日式骨灰龛项目,多年后又被否决。被告2013年终在未经村民同意或授权下,强行向政府提出沙螺洞与大埔船湾堆填区换地,2017年获批,2022年7月18日完成换地程序。入禀状又指,买卖土地发展沙螺洞是重建新村屋的先决条件,事件扰攘40多年未能原址发展,应徵询村民意见解决以免灭村。

原告又质疑被告向政府提交文件时违反了《公司法例守则》,2018年村民大会中反对换地的村民被拒入会场,散会前入场人士获发声称「2018年新协议书」,当中赔偿方案苛刻,村民不愿接受,惟被告威吓村民接受条款,并声称原有协议失效,终向政府提交相关协议的虚假文件。入禀状最后指,被告成功换地却不建屋不赔偿,村民无家可归,要求法庭裁定被告违约并索偿一切损失。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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