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拟上调网络安全法罚款 可罚5000万人币或5%收入

2022-09-14 20:14

中国网信办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改的徵求意见稿,拟调整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或导致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等后果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处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及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止相关业务。

徵求意见稿修订多处罚则,指出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或者导致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等后果,当中提及情节特别严重者,由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惩处100万元以上及5000万元以下、或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止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营运关键岗位的工作。

网信办表示,为适应新形势,《行政处罚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于去年相继修订制定实施,而《网络安全法》需与新实施的法律之间衔接协调。当局指,修例是完善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制度、修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调整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制度、以及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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