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承认7度冒银行职员呃逾24万贷款保证金 还柙两周后判刑

2022-09-13 12:59

裁判官彭亮廷表示拘禁式刑罚在所难免
裁判官彭亮廷表示拘禁式刑罚在所难免

17岁中四男学生在两个月内7度假扮银行职员透过致电推销低息贷款,其后更疑制作律师楼协议书,诱使他人支付贷款保证金,涉案金额逾24万元。男生被控6项欺诈罪及一项企图欺诈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全部控罪。裁判官彭亮廷认为涉案金额较高、共有7项控罪,表示拘禁式刑罚在所难免,但因被告犯案时仅16岁,遂为其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并于9月27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柙看管。

案情指,被告分别假装不同银行职员向众事主推销低息贷款,并将一笔支票存款存入事主银行帐户,称要冻结帐户以证明其信用评价,又要求事主随后将支票款项汇入指定帐户,而该支票被事主发现无法兑现。过程中一位自称姓何的律师声称会跟进申请,来电要求事主提供相关文件并安排被告与事主会面,被告见面时会自称律师助理。警方调查后发现相关律师楼并无聘用该自称姓何的律师,被告手机亦发现用作诈骗的电话号码。

被告黄泽曦(17岁,学生)被控于今年2月某日至4月1日之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串谋其他不知名人士向男子李志鹏、黄子然、陈兆麟、赵柏辉、吴可、李镇汶及林长胜作出诈骗,虚假地声称他们的贷款申请现正由「陈铭杰、何传经律师事务所」办理;并分别需要港币46,064 元、35,748元、27,040元、35,448元、27,396元、32,888元、41,298元,从而导致并诱使对方支付该笔款项,或将款项转帐到一个由YEUNG Man-tai持有的汇丰银行户口,或两个分别由LIN H.S.及HUNG Ling Chung 持有的中国银行户口。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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