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发展线人,不是嫖娼!」 重庆民警嫖幼女被拘不服

2022-09-12 15:47

重庆民警前年在公安家属院内嫖幼女。互联网
重庆民警前年在公安家属院内嫖幼女。互联网

「我是发展线人,不是嫖娼!」内地律师张新年在个人微信公众号披露,重庆一名50岁民警前年在公安家属院内嫖幼女,被处罚行政拘留10日,不过该民警不服相关处罚,还狡辩嫖娼是「特情」需要,目的在于发展「线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目前,相关披露文章已被删除。

前年3月,50岁的重庆民警陈某通过中间人罗某(17周岁)联系到徐某(已满13周岁,未满14周岁)。双方约定,以800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发生性关系,地点为陈某所住的公安局家属院中。

徐某按照约定来到了陈某家中进行了性交易,徐某自称「16岁多未满17岁」。陈某通过微信转账分两次以600元、200元向徐某的账户共转账800元。徐某将其中400元转账给了中间人罗某。

之后,徐某的母亲发现女儿行为异常,经反复追问,徐某将其与陈某有偿发生交易的事情告诉母亲,母亲听后怒而报警。

民警陈某嫖娼的事情败露,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陈某与徐某的性交易构成卖淫嫖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对陈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警方还发现,陈某在与徐某发生性交易之前,与多名未成年人进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

然而,民警陈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表示,自己作为警察,与徐某的交往是「特情」需要而发展「线人」。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发展线人」的主张既不符合生活逻辑,也与事实真相不符,驳回上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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