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炭送末期癌妻一程 中年汉认误杀判12个月感化令

2022-09-07 10:24

58岁电工为了全职照顾患肺癌末期的太太而辞职,前年在病重的太太点头同意下在其房间烧炭「送她最后一程」,官形容本案无疑是一宗悲剧。资料图片
58岁电工为了全职照顾患肺癌末期的太太而辞职,前年在病重的太太点头同意下在其房间烧炭「送她最后一程」,官形容本案无疑是一宗悲剧。资料图片

58岁电工为了全职照顾患肺癌末期的太太而辞职,前年在病重的太太点头同意下在其房间烧炭「送她最后一程」,他自首并在警诫下称:「我烧炭杀死我太太,系想减轻佢痛楚」。他早前承认误杀罪,法官黄崇厚今于高等法院指,本案无疑是一宗悲剧,相信被告犯案只为让妻子安详离去,认为应以怜悯之心处理本案,但法庭仍须顾及公众利益,考虑到本案情况特殊,最终判被告12个月感化令。

法官判刑时,引述辩方大律师张耀良求情内容,指被告与妻子结婚30载,被告为抽出更多时间陪伴生性内向的太太,又因为对方不喜欢小孩而舍弃成为父亲的心愿。及后妻子患上癌症,被告辞去工作照顾她,他在亲眼目睹太太抗癌失败后,对自己未有及时发现太太病情感到自责。案发前一日,太太病情急转直下,被告的愧疚和哀伤达到临界点,最终决定结束太太所承受的痛苦。

法官形容,被告自撰的求情信令人动容,他于信中不但提及案发起因经过等,亦从与妻子初次约会起讲述二人关系,阐明了他对太太的爱与关怀,多年相处令他们彼此依赖对方。案发时,被告因为医院疫情措施无法探望太太,令本已非常自责的他倍感痛苦。

法官又称,本案实属一宗悲剧,被告也是事件中的受害者,法庭不会质疑他对太太的爱,亦没有证据显示他会对社会构成长期风险。虽然如此,但保护生命安全也是司法制度其中一个目的,非法夺去他人性命需受法律刑责。被告有预谋、并非一时冲动,因陷入神智失常的状态犯案,只盼已经步入生命最后阶段的太太能够安详离去,希望她能早日解脱,亦与太太生前的愿望一致。纵使被告并未寻求协助,惟在如此绝望的情况下,他是否真的能够获得协助,大家可想而知。

男被告郭伟贤离开法庭。
男被告郭伟贤离开法庭。

针对被告的精神状态,法官指其抑郁症源自太太患病对他造成的压力和痛苦,但他的情绪现已回复平静,毋须心理及精神科跟进治疗。本案虽难称是不严重,法庭认同应以怜悯之心处理本案,但同时需要保障公众利益。考虑到被告事发至今已经两年半,亦在第一时间认罪,加上本案情况特殊,法官接纳判处感化令对被告以及社会福祉而言是最好的选项。

法官最后表示,社会上许多严重病患都希望临终前的日子留在家中,法庭欣赏医院因应疫情限制探访的措施,但这类措施或令照顾者的痛苦加剧,相信政府和医管局已著手改善情况,提供协助支援及弹性处理的方法。当局亦可探讨需否就著这类患者的意愿给予法律保障,有关工作需靠政策制定者、各界专业人士以致整个社会的协助,并留待政府考虑日后作出跟进。

58岁男被告郭伟贤承认于2020年1月30日,在利民道百良大厦一单位误杀其54岁太太陈秀云。他原被控谋杀罪,由于两名精神科医生认为他因严重抑郁症引起精神失常而犯案,控方接纳他案发时受减责神志失常影响误杀太太,遂改控误杀罪。

社署发言人指一直透过各类服务单位(包括: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驻于公立医院和部分专科门诊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及各类社区支援服务单位等,提供一系列的预防、支援和补救性服务,当中包括预防宣传活动、当值社工服务、外展服务、转介服务,以及早识别有服务需要的人士及家庭,为他们提供及时、适切的援助,包括个案辅导及临牀心理服务,协助他们处理或解决情绪及生活上的问题。 

社署亦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各类社区支援服务予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当中包括互助小组、家居照顾服务、日间及住宿暂顾服务等,让照顾者暂时卸下照顾工作及减轻压力,并为他们提供技巧训练以提升其照顾能力。社署资助的康复服务单位,一般都设有专业社工负责个案管理,为服务使用者统筹及转介所需服务(例如个人照顾服务、康复训练服务及护理服务),社工亦会透过跨专业合作,协助服务使用者获得适切服务。如照顾者需要情绪辅导,亦可联络全港67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中心社工均可为有关人士提供情绪支援以纾缓压力,包括辅导服务、减压小组、支援小组,服务转介,以及短期紧急经济/物资援助。如有关人士或照顾者在中心非办公时间有紧急服务需要,亦可致电社署热线2343 2255求助。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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