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酒吧须停业两周负责人被检控 9顾客或员工收定额罚款通知书
2022-09-02 23:44
食环署发言人今日(2日)表示,本地疫情近日持续严峻,食环署与警方会继续加强巡查各区的酒吧/酒馆、其他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向违反防疫规例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发言人敦促处所负责人及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应同心协力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
过去4日(8月29日至9月1日),食环署及警方的执法数字如下:
巡查 | 向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 | 向顾客/员工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 | |
酒吧/酒馆 | 75 | 1 | 9 |
其他餐饮处所 | 2 270 | 6 | 5 |
此外,食环署及警方已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违规处所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傍晚6时正至翌日上午4时59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不得安排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3、7或14天不等或关闭处所14天。有关个案数字详列如下:
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或关闭处所 | 酒吧/酒馆 | 其他餐饮处所 |
没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三天 | 不适用 | 3 |
没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七天 | 不适用 | 1 |
没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14天 | 不适用 | 2 |
关闭处所14天 | 1 | 不适用 |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第599F章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在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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