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杂志|楼梯铺绝处「缝」生 上水租户捱第一刀

2022-08-18 07:28

不少梯底铺希望能绝处逢生。
不少梯底铺希望能绝处逢生。

十八寸,约三把短尺的距离,成为一众梯底铺的「死亡」枷锁。近日上水石湖墟的梯底铺租户,被政府要求在铺位加建防火墙,惟重新间隔后,小店仅馀狭缝作出入通道,不但环境闷热,发生意外时更难以逃生。作为夕阳工业,不少店主直言,开铺只是「过日辰」的精神寄托,如今小铺风光不再,更屡遭打压,恐要与守护多年的家业告别。据指,政府有意整顿各区梯底铺,上水只是「第一刀」,有知情人士指,消防条例多年前已生效,只是未有严谨执法,反驳针对小商户的说法。 记者 仇凯瑭

「走火第一个烧死自己!」「唯一出路就是执笠!」面对小铺被逼强加防火墙,上水石湖墟街坊一片愁云惨雾。经营成衣店接近二十年的陈先生,六月初接获业主通知,将为其小店加装防火墙,以符合大厦消防条例。消息来得突然,陈先生希望问个明白,无奈所有政府文件都在业主手中,承建商只在店内简单交代如何间隔,又着他参考邻街已被改建的钥匙铺,及后不时有人前来询问是否准备好装修,令他觉得甚有威胁。

加建防火墙应在外墙相交处延伸四百五十毫米,惟因不能向楼梯(方案二)或向公众街道(方案三)延伸,梯底铺的出入通道变得更窄(方案一)。
加建防火墙应在外墙相交处延伸四百五十毫米,惟因不能向楼梯(方案二)或向公众街道(方案三)延伸,梯底铺的出入通道变得更窄(方案一)。

花园街排档大火后订新例

有经营文具生意逾半世纪的夫妇收到维修通知,他们指,小店本来已经十分局促,可想像加建后空气多不流通。他们不满政府欺压小店,反指楼上有大量劏房及天台屋加建,走火逃生门更被密封,倘若井井有条的梯底铺违反消防法例,楼上住户亦理应受罚。一直为双亲跟进的儿子表示,租户都不想作出改动,修葺过后根本难以再开门营业。

政府以防火安全为由,要求梯底铺改建,原因要追溯至一○及一一年,旺角花园街排档连续两年发生大火,后者波及两座唐楼,酿成四十三人伤亡,及至一七年中,部分石湖墟梯底铺收到屋宇署清拆令,有商户向前立法会议员兼区议员林卓廷求助,庆幸经过消防处、屋宇署及警方三方协商,消防处于会议上表明,只要梯底铺无明火煮食、无阻碍公用通道,以及无存放危险品,不会主动予以取缔。

如今一众业主再接指令,虽然不是清拆,但加建防火墙,却如同将租户逼入绝境。有租户说,不奢望更改法例,只是希望政府明白,小商户也要糊口,期望能给予缓冲。经营银饰店的吕先生和吕太表示,梯底铺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如今旧墟买少见少,发展也是迟早的事。吕太补充,梯底铺的存在等同大厦保安,楼梯底层的灯和灭火筒更是他们斥资安装,无奈条例已不再容许小商户自力更生。

「如果小店都生存不到,不如个个都领综援!」未收到业主通知的租户如坐针毡,经营宗教法器小店的吴氏夫妇眼见对面街的商户被「开刀」,装修后仅馀小门出入,要「担凳仔」坐在门外乘凉,忧心至彻夜难眠。吴太直言,店铺是两人的精神寄托,若要改装便不会续租,退休收山。

环境闷热 要到门外乘凉

自○三年实施自由行以来,边境地区经济畅旺,上水一带成为另类「游客区」,找换店林立。有街坊怀疑,此次「开刀」跟发展北部都会区有关,目的是陆续把梯底铺改租予找换店。据指,部分在大街的店铺,早前已被业主收回,连开数家找换店,有租户指,若然政府坦言希望将上水发展成旅游区、做外国人生意,会心甘命抵结业离场。

陈先生不讳言,政府向小店下手,做法鬼鬼祟祟,「好多信都寄给业主,业主说我们不跟条例就不续租,我一封信都未见过!」事件扰攘至七月一日,有人直接登门为陈先生砌沙砖,翌日他致电屋宇署叫停工程,到现时未再有人前来复工,他忧心被指拒绝加建防火墙而违法罚款。

上水梯底铺多改租予找换店

据了解,政府去信业主指,不遵照命令改建,最高刑罚二十万及监禁一年,每日另处罚款两万元,陈先生明白业主也有难处。他直言,是次工程「毫无安排、毫无示警」,最令他气愤的,是政府对梯底铺的不公。他解释,不少人误会「豆膶咁细」的梯底铺租金便宜,实质每月需缴交八千元租金,而且牌照费、地税等跟足大铺规矩,绝无放宽。

租户间有传言指,承建商完成一家铺的装修,可收取二十万元工程费,曾有业主请朋友帮忙维修,却被承建商指用料不及格,但现时用防火纸皮砌得「松松散散」却能过关,背后原因引人猜测。

记者连日走访石湖墟,发现租户不太了解详细维修要求,仅有一户称,只可留下十八寸的走火通道,其馀范围全数密封。不过,据《星岛》向知情人士了解,根据耐火结构守则,加建的防火墙需将楼梯隔开,并应在与外墙相交处的任何角度,再延伸四百五十毫米,即约十八寸的距离,但由于大厦外围是公众通道,不能直綫延伸出去,只能向左或向右兴建,「梯底铺范围狭窄,起了十八寸墙后,门口可能只剩原本的一半,甚至单人也难以通过的宽度。」

扩阔走火道 牺牲梯底铺安全

该人士强调,消防条例多年前生效,只是当局未严谨执法。他坦言,大多梯底铺没有入则,等同业主用公家地方划出小店出租,改变了大厦用途,租户自然不受法律保障,「消防不会理会他们能否做生意,只会关注大厦有否跟足条例。」他续指,改装后能保持大厦的走火通道畅通,但梯底铺的租户则甚为危险,「走火通道最少要一点一米宽,本身梯底铺已不及格,加建后店内的人逃生难度大增。」

屋宇署回覆《星岛》指,「梯底铺」若无事先获得署方的批准及同意,属于违例建筑工程,即需予以取缔类别僭建物。虽然屋宇署曾于二○一七年十月联同消防处及警务处与有关商户会面,承诺业主可经建筑专业人士向屋宇署提交替代方案,该署会在确保对楼宇及其他使用人生命财产没有构成明显威胁的前提下,考虑相关方案。然而,即使屋宇署接受替代方案,「梯底铺」本质仍属于僭建物;如情况生变或出现楼宇安全风险,署方仍可采取相应执法行动。

全文刊《星岛》「每日杂志」

立即下载|全新《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