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招聘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明起接受报名 10.8及10.15开考
2022-08-04 18:50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4日)表示,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暂定于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徵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5日)起报名参加。
政府会在试场采取预防措施及社交距离措施,包括设置体温监察站,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必须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并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及戴上口罩,以及扩阔考生座位之间距离等。考试可能会分多日举行,以减少每日在试场的考生人数。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亦暂定于12月10日在其他7个城市举行,包括北京、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雪梨。现申请在香港应考的人士将不获准再申请在香港以外地区应考。
应徵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应考虑参加此轮考试,以免当有关职位在下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前作招聘时,他们或未能符合资格申请。
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测试不同等级的成绩可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中英语文科获接纳的等级成绩替代。不同的公务员职位有不同的中英语文能力要求,应徵者须留意有意投考的职位的有关要求。能力倾向测试没有可替代的公开考试成绩。
此外,就所有由2022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务员职位招聘,所有申请人无论过往曾否参加由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基本法》测试或在个别局/部门公务员职位(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招聘过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测试,都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是一张设有中英文版本的选择题形式试卷,全卷共20题,考生须于30分钟内完成。考生如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及格成绩,有关成绩可用于申请所有公务员职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2022至23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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