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考试期间虚报炸弹 公务员被控3罪

2022-08-02 13:54

被告杨伟忠。曾卓琳摄
被告杨伟忠。曾卓琳摄

2020年香港中学文凭试期间发生炸弹虚报事件,涉及2所九龙区中学,五旬公务员事隔一年后被正式落案起诉。警方在搜屋期间另发现一个属于他人的钱包,被告被控向他人传达有炸弹的虚假消息、盗窃、管有他人身分证共3罪。案件今日上午于观塘裁判法院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4名证人。

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于2020年5月4日约9时,警察收到一名自称辉仔的来电,称「天马行动」开始,有人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场即培正中学和圣言中学放置于十时爆炸的炸弹,通话时长约30秒,随后警方赶到两所学校后并无发现炸弹。警方约一个月后拘捕被告,当日前往被告家中搜查时发现三部手机及黑色钱包,其中一部手机内找到于5月4日凌晨修改的录音,录音内容与报警电话内容相似,且录音建立的时间较警方收到的来电早约8小时,并在手机内发现曾经安装一款录音应用程式,进一步检验后确定录音由该程式建立。而黑色钱包则由事主杜文现所有。

控方上午共传召4位证人,包括钱包事主杜文现、男警员刘风平(音译)、王姓女警长及数码鉴证专家警长周祖耀(音译)。女警长指在搜查到钱包时被告承认钱包是朋友所有。周警长指手机录音能够排除由其他手机传送、从互联网下载与曾经修改的可能。

54岁被告杨伟忠报称任职公务员,他被控于2020年5月4日,在香港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将明知或相信是虚假的消息向警方传达,意图诱使警方相信于九龙培正道20号的培正中学及于九龙新清水湾道38号的圣言中学放有炸弹或放有会爆炸或易燃的物品、物体或物件。

他另被控于2018年8月10日,在九龙何文田佛光街55号香港足球总会偷窃一个黑色银包,内有一张香港身分证,现金港币10元,一张中国银行提款卡、一张花旗银行Visa卡及一张职员证,而上述物品为杜文现的财产;以及于2020年6月17日,在香港九龙土瓜湾天光道28号晓晖华庭2座一单位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管有属于杜文现的身分证。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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