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部分个体工商户暂停或免征增值税 加大信贷支持

2022-07-26 11:15

日前,上海印发《上海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上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此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文件还提出,将引导商业银行运用好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货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持续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鼓励商业银行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信贷产品定价中,进一步推动降低个体工商户综合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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