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父亲遗体弃太平间10年拒领回 台女被起诉面临6个月以上监禁
2022-07-26 10:28
台北市一名张姓老翁2012年于荣总医院病逝,但老翁连姓女儿经多次通知,仍将父亲遗体弃置在荣总太平间至今,拒绝领回,即使院方多次提出解决方案,仍被连女拒绝,荣总提出诉讼。士林地检署依遗弃尸体罪嫌,将连女告上法院,更建议加重其刑,她将面临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起诉书指,张姓老翁有4个女儿,最年长的是40多岁的连女,2012年5月3日,老翁于台北荣民总医院因病离世,院方多次发出通知,要连女将父亲遗体领回,但对方迟迟没有回应,老翁的遗体至今仍置于荣总太平间中。至今足足10年,连女不但多次拒绝办理父亲后事、也没有到医院查看父亲遗体的冰存状况、更不曾祭拜,令院方相当无奈。
医方承办人员表示,曾致电张姓老翁的其他女儿,却得到大女儿不允许其他家族成员出面处理遗体的答案,但连女又声称自己经济有困难,无力处理,更屡次用嚎啕哭泣的方式,希望能宽限些时日,等到时间到了,她又藉故拖延。考量连女的状况,院方曾提出,由基金会协助负担费用,以举行联合公祭等方案,来进行张姓老翁的后事,但遭连女拒绝,荣总最后只好提出诉讼。
士林地检署日前依刑法247条第1项的遗弃尸体罪起诉连女,建请法院考量连女所遗弃者为直系血亲尊亲属的尸体,依法应加重其刑。
据悉,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第247条,损坏、遗弃、污辱或盗取尸体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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