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称过马路遭警袭向一哥索偿164万 案件完成举证8月结案陈词

2022-07-22 15:48

原告萧志雄。 资料图片
原告萧志雄。 资料图片

2019年8月3日「旺角再游行」后,53岁男运输工人在等候横过马路期间,怀疑遭警员无理殴打继而拖行至路边。事主当时入禀向警务处处长索偿约164万,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辩方质疑事主夸大索偿金额,他同意没有任何看诊或买医疗药物的单据,但否认夸大失实的说法。案件已完成举证,法官高劲修押后结案陈词至8月12日。

原告萧志雄Siu Chi Hung Garry没有律师代表,被告为律政司司长代表的警务处处长。辩方今续盘问原告指,他共看诊5次,每次费用约600元,根据其申索书所述,其馀款项包括购买药膏和药油。不过其证人供词却无任何损害赔偿的细节,「连医院单据都无」。原告同意无计算过总金额如何得来,又同意如果曾看诊理应有单据。

原告另外提到受袭后曾回头望向警方,他们当时身穿黑色制服,不过看不到对方有否头盔和眼罩等装备。辩方其后传召时任总督察林以恒,他当时在西九龙最高指挥中心工作,法官问到警方有否黑色制服,林回应指只有绿色防暴装和深蓝色速龙装,并即场从法庭提供的物品中挑选最接近的蓝色。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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