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涉16项违法 遭网信办罚80亿人币

2022-07-21 13:14

国家网信办公布,指滴滴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罚款80亿元(人民币,下同)。网信办称,是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处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100万元罚款。

网信办指,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对滴滴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滴滴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归纳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一是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1196.39万条;二是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83.23亿条;三是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1.07亿条、年龄段信息5350.92万条、职业信息1633.56万条、亲情关系信息138.29万条、「家」和「公司」打车地址信息1.53亿条;四是过度收集乘客评价代驾服务时、App后台运行时、手机连接撷视记录仪设备时的精准位置(经纬度)信息1.67亿条;五是过度收集司机学历信息14.29万条,以明文形式存储司机身份证号信息5780.26万条;六是在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539.76亿条、常驻城市信息15.38亿条、异地商务/异地旅游信息3.04亿条;七是在乘客使用顺风车服务时频繁索取无关的「电话权限」;八是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网信办指,滴滴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置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于不顾,给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情况下,仍未进行全面深入整改,性质极为恶劣。二是从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看,滴滴公司相关违法行为最早开始于2015年6月,持续至今,时间长达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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