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首检控|涉金钱纠纷而网上公开2人资料 男子准保释10月审

2022-07-20 11:43

被告叶骏轩。
被告叶骏轩。

31岁公司董事疑因金钱纠纷于社交媒体披露一对男女的电话号码、住址及雇主名称等个人资料,被私隐公署起诉4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为首宗涉及「起底」罪行的检控个案。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再讯,被告否认所有控罪。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8月23日作审前覆核,以处理控方申请的匿名令及加密令,审讯则排期在10月31日进行,预计需时2日,料辩方将提法律争议。候审期间,被告续准担保。

控方今向法庭申请就本案下达匿名令及加密令,辩方提出反对,要求在审讯期间处理上述事项,并申请以英文审讯。控方认为应在审前覆核处理匿名令的问题,又称涉案贴文均以中文撰写,英文审讯并不适合。香官考虑后,决定先订审前覆核日期处理争议,并下令审讯以中文进行,但准许法律代表届时作英文陈词。

被告叶骏轩(31岁,公司董事)被控于或约于去年10月19日及20日,4度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分别披露二人的个人资料,即其姓名、住址、职业、手提电话号码及雇主名称,意图导致二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或罔顾该披露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二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伤害。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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