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2022|误交水电煤 有长者未领尾期千元

2022-07-18 06:44

不少长者不知道政府收费及水、电、煤帐单等不属于消费券适用类别。
不少长者不知道政府收费及水、电、煤帐单等不属于消费券适用类别。

上月底以八达通合资格消费满四千元人士,前日起可领取尾期一千元。然而,不少市民以为已花光四千元,却无法领取尾期。据了解,当中不乏长者不知道政府收费及水、电、煤帐单,以至医管局帐单等不属于消费券适用类别,而未能累积合资格消费领取一千元。

须增值再合资格消费至4000元

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指,上轮消费券发放已有长者误用于非消费券适用项目而无法领取尾期,「去到地铁站拍先知」,每次办事处亦接获大量查询。他认为,长者多数不擅于使用手机,八达通最方便,难以在下期转会,加上八达通系统本身有缺陷,最彻底的做法是更新系统。政府应加大宣传,重点在长者活动中心及地区团体交代注意事项。他建议,当局考虑扩大适用范围。

当局列明,消费券不适用于政府收费(例如税款、罚款、牌照费、隧道费、停车咪表);公用事业收费(即水、电、煤气);公共机构收费(例如医管局、房委会、房协);教育开支(即中小学以及大学教资会资助的大学的收费);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例如保险);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组织);直接向非本地商户购物(包括非网上平台购物);个人对个人(P2P)支付;兑换现金。

透过支付宝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赏」及WeChat Pay HK收取的消费券不能用于上述交易;八达通则不会将有关交易金额计算入「合资格消费」的累积总额。

如果以八达通登记消费券,而上月三十日前累积合资格消费满四千元,前日便可以四个方式领取馀下一千元。由于八达通无法区分消费券与储值额,故卡内金额不受限制,市民可自由使用,包括在不适用的商户或服务付款,但有机会构成不合资格的消费,致未能领取尾期。市民要为八达通增值,再合资格消费累积四千元,才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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