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汽油弹 郑子豪廖子文等4被告判囚27至38个月
2022-07-16 11:56
12名港人案中的郑子豪及廖子文均牵涉2019年湾仔汽油弹案,在一单位内被搜出汽油弹原材料及半制成的汽油弹,郑廖连同同案另外2名男子,早前全部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法官游德康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处4人监禁27至38个月,其中郑子豪及廖子文因12名港人案昨判囚10个月,游官今决定部分刑期分期执行,2人2案均共囚31个月。
本案被告依次为34岁时装设计师郑进、20岁港铁技术员见习生郑子豪、28岁厨师李威龙和19岁学生廖子文。
游官判刑时接纳专家指单位内原材料不足以成功制造铝热剂弹,故量刑时不加考虑其大威力,续指单位内原材料可供制作16支333毫升樽装汽油弹,而被告李威龙同日曾3次购买樽装饮料,显示玻璃樽数量不会容易受限,可以随时添补,加重刑责。游官另指单位内有21支汽油弹半制成品,内有大头针,虽无实际功用,惟投掷爆炸时可放出大头针伤人,情节更严重。游官又提到单位内有24个打火机,加上李威龙和被告郑进Telegram 讯息均支持推论指汽油弹可于冲突时分发他人使用,认为本案管有汽油弹属中等规模,被告各有岗位,单位内另有无线电、护目镜及防毒面罩,事发虽非暴乱现场,惟亦可供人示威使用。
游官逐一点评28岁厨师李威龙罪责最重,身上有3张买樽装饮料收据,闭路电视片段拍到曾4次到零售店购物,5次进入涉案大厦,又在Telegram 讨论如何投掷汽油弹及供人使用,另有7段纵火燃烧片段、制造汽油弹的搜寻纪录,打算向人提供指导,角色举足轻重,为案中主要角色,以4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38个月。游官再指34岁时装设计师郑进角色次之,获他人信任管有单位匙卡,负责带同案被告上单位,身为Telegram 群组成员,电话内同样有多条制造汽油弹片段,积极参与管有汽油弹原材料,角色不轻,以39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29个月。
游官最后指郑子豪及廖子文犯案时均年轻,仅17岁,由于汽油弹半制成品将用于暴动摧毁财产,与暴动不可分割,故须判囚。然而2人罪责相同,同样较低,单纯于现场出现,其馀事情一概无关,2人时为学生,年少人生经验浅,犯案角色消极刑责较低,以3年为量刑起点,认罪分别减刑至28和27个月。游官叹言潜逃2人「年少无知误信人言,天真地以为可以逃避法网一走了之,可惜事与愿违,历尽沧桑后返回原地」,有见在内地还押时日不一,故下令2人潜逃案10个月刑期中,分别有3个月和4个月与本案分期执行,最终各囚31个月。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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