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乔靖夫│「保护快攻」推行有理
2022-07-15 12:00
NBA的竞赛委员会宣布,他们一致通过了来季两项改变。第一是之前试行了三年的「季后赛附加赛」(Play-In)制度,将会正式成为恒常的定制,这个制度我认为对于常规赛的排位竞争有很大刺激作用,先前已经在本栏分析过。至于第二项,则是设立新的「攻守转换蓄意犯规」(Transition Take Foul)罚则,去提高比赛的流畅性和公平性。
过去我们看NBA比赛不时见到,在攻守突然转换时,守方往往靠故意犯规就阻止了对方一个几乎必入的快攻,这除了令比赛流动性和观感受损,攻方本来稳拿的两分却只能换成球权或两个罚球,防守者则只付出一次个犯,其实不太公平,变相鼓励以此去代替努力回防。我很喜欢的球评人、前纽约人主帅云根迪,就经常说这应该修例予以约束。
新的规则订明,在攻守转换之时如果已经形成快攻机会(攻方未停顿地推进球,并且按当时速度和球员站位等判断成立),而守方作出了「对人不对球」的蓄意侵犯(does not make a play on the ball),就符合这个新罚则,攻方将会获得一个罚球(可由当时场上任何一名队员负责投射),并得到开球权。
其实这个新规则,从二○一八至一九球季开始已经于NBA的G-League发展联盟里试行;而类似的犯规,在国际篮球规则属于「违反运动道德犯规」(Unsportsmanlike Foul),会判予攻方两个罚球加球权。所以上述新例,其实亦并不是突然出现的事物,早已行之有效。
过去这种「犯规阻快攻」,有人会视之为「聪明犯规」(smart foul)。但是从篮球规则最根本的概念来看,吹罚犯规就是为了阻止球员去做非正常打球的事情,而不是奖励球员靠犯规取得好处,所谓「smart foul」,是应该尽量减到最少的,这才合乎篮球比赛的本来意义。(乔靖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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