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法团选举安排袭保安 送货员伤人罪成判囚4周罚3000元

2022-07-11 12:03

被告不服刑期上诉,官准他在等候期间以5000元保释外出。资料图片
被告不服刑期上诉,官准他在等候期间以5000元保释外出。资料图片

将军澳景林邨法团去年10月举行换届选举,7名业主因不满投票日于平日早上举行令多人未能参与,而与主席及保安拉扯。7人否认非法集结罪,全部人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其中3人另外面对的罪名则成立。涉伤人罪的送货员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周,罚款3000元。被告不服刑期上诉,裁判官刘淑娴批准他在等候期间以5000元保释外出,另不得离港及须每周向警署报到。 

裁判官判刑时引述被告陈坤富报告指,他以往有1次风化案及2次三合会案定罪纪录,感化官形容他没有悔意,因此不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续指,当时被告与文嘉达(31岁,送货员)明知保安员出手拦截他们上台,但二人仍强行推撞,最终保安撞倒身后的玻璃柜,失平衡下臀部著地,被玻璃碎片割伤,事后需缝多针。裁判官明言本案是经审讯后被定罪,因此缓刑不合适,终判被告入狱和罚款。

今被判监的陈坤富,与文嘉达及另外5人被控于2021年10月20日,在景林邨景林邻里社区中心参与非法集结。陈和文另被控于同日同地非法及恶意伤害男子梁富廉;文早前亦被裁定罪成,判罚款3000元。

辩方求情指,虽然他的社交圈子与黑帮交往甚密,但不代表他喜欢这种次文化,而是因为被告在果栏工作,难以避开龙蛇混杂的环境。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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