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林婉滨诽谤法团招标「内定」 今判罪成赔8万元兼付讼费

2022-07-07 18:35

原告为荃威花园业主立案法团。资料图片
原告为荃威花园业主立案法团。资料图片

时任亲建制区议员林婉滨2018年派发传单和接受访问时,声称荃威花园业主立案法团内定中标管理公司,使居民承受管理费加价,遭法团提告诽谤。法官梁国安今早公布判词,直指林婉滨辩解毫无理据支持,单纯将一系列事件演绎成阴谋抹黑政敌,判林婉滨败诉,须向法团赔偿8万元,兼付讼费。梁官慨叹其以牙还牙解决私怨多于服务社会,可算是现今社会分化的悲哀缩影。

原告荃威花园业主立案法团,被告为林婉滨。梁官简述背景指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约翌年初完结,荃威花园业主立案法团遂于2018年先后2轮邀请共11间管理公司投标,当中仅富城入标。林婉滨派发传单,上写有「点解得一间管理公司肯入标?荃威未试过」、「管理公司合约疑『内定左富城』业主冇得拣,硬食加价35%!」。其后于报章受访时批评法团「既然首次邀标不理想,第二次便应公开招标以增加选择,批评法团犹如『内定』予富城。」法团认为说法构成诽谤,林婉滨否认,解释只作「疑内定」之意。

梁官判词中认同「内定」一说明显属诽谤,蕴含贪污阴谋之意,传单上虽以提问开首,惟说法一面倒,更加上底线粗体等突出用字,客观效果在引导读者得出唯一结论,即法团不公开招标导致管理费增加,损害居民权益,图谋在别无他选情况下让富城获利。林婉滨辩护时先后指出业主立案法团委员会容许富城修改标书、富城管理服务令人不满、中标后管理费一成半加幅不合理、居民问卷调查恰当性成疑等,然而梁官认为林婉滨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支持,亦无合理解释。林婉滨又质疑案发前4年成立的维修关注组原本反对全面翻新,推翻当时业委会,其后转为支持翻新藉此获利、自业委会换届后法团净资产减少、富城合约报酬剧增等事件,梁官认为上述事件根本与本案风马牛不相及。

林婉滨又指业委会只向多间大型管理公司邀标做法可疑,梁官则认为毫无可疑之处,多次形容林婉滨主张阴谋论,业委会早已预知大型管理公司会拒绝投标使得富城中标,业委会若早已内定,何必大费周章两轮邀标多达10间公司,可见林婉滨的阴谋论不切实际,先入为主无视实际证据,毫无常识地将一系列事件和巧合演绎成阴谋,以抹黑政敌包括继任区议员赵恩来,林婉滨动机不证自明,明显不诚实,更完全违反了区议员排解纷争的角色。

梁官批评林婉滨辩护皆出自道听涂说,属一面之词,毫无根据,声称自己遭抹黑致区议会败选,遂打算以牙还牙解决私怨同时挽回民意,多于服务社会,可算是现今社会分化的悲哀缩影。梁官怀念昔日人们会相互合作服务社会的美好日子,令社会裨益更多。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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