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男教师1项猥亵侵犯7岁女童罪成 待索心理报告月杪判刑
2022-07-07 12:47
教育中心去年暑假发生怀疑非礼学童事件,涉案33岁钢琴男教师否认三项猥亵侵犯罪,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其馀两罪则罪脱。裁判官梁雅忻裁决指,被告作为一名教师在私密地方对7岁女童做这样的事,案情严重,又称任何正常人都会认为他具猥亵意图,事件并非意外。裁判官下令被告须即时还柙至7月22日判刑,以待索阅其心理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法庭另会索取女童的创伤报告。
裁判官裁决指,X无论在录影会面还是正审时作供均表现直率、坦白,虽然谈及细节时略显紧张,但仍努力描述案发经过。对于辩方质疑她见被告有所动作却无走开,裁判官认为X正在上课,未必会即时反抗,况且她或许感到惊慌而不知所措,故不认为其心怀不轨和刻意诬蔑被告。相反被告供称当时只为纠正X坐姿的说法牵强和不合理,X当时反覆离开琴椅以在白板上作答,被告若要拉走椅子,直接走向X背后便可,故裁定其供词非真相,拒接纳此为意外。
至于涉及Y的情节,法庭得悉其事件是在X被非礼后,配合警方调查时才被揭发,不过裁判官同样不认为Y故意落井下石编造故事。可是法庭不能排除她是因为身体移后,被告的手部才会碰到她臀部,因而构成合理疑点。裁判官重申,任何人都会同意教授钢琴的姿势不应如此,被告理应特别小心,其行为属自招嫌疑。
被告梁湛恩被控于2021年8月23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某教育中心猥亵侵犯7岁女童X。他另被控于同年7月19日及7月26日 ,在同地猥亵侵犯9岁女童Y。裁判官裁定涉及X的控罪罪成,涉及Y的两罪则罪名不成立。辩方求情指,被告教授钢琴的17年间有多达500名学生,因为入罪很大机会影响他在行内的声誉。辩方续指,本案犯案情节相对轻微,亦不涉恐吓利诱,建议先索取报告方判刑。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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