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摸2名小学女生胸臀囚3年上诉遭驳回 官斥犯案情节恶劣
2022-07-04 15:40
年逾五十男教师在2016至2019年间,在沙田一所小学内摸两名9岁女童的胸臀,早前被裁定6项非礼罪罪成,判囚3年。他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陈庆伟法官指上诉理由根本不足以推翻原有的裁决,而男教师严重违反诚信,在长达超过2年时间内多次侵犯两名年幼女童,男教师更曾以下体压向女童的下体,犯案情节特别恶劣,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方认为3年即时监禁明显过重,认为裁判官错误地裁定触碰不存意外,亦没有考虑两名女童的证供上出现关键性的分歧。陈官分析后认为上诉方拣选枝节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再进行挑剔,不公平也根本不可能影响最终的裁决。陈官指女童没有刻意捏造事实,只是将所见所闻如实讲出,证供没有夸张失实,两名女童更没有串通证供指证上诉人。
陈官考虑本案整体证供,认为上诉人张秉枢刻意走近并伸手接触女童胸部,亦曾将手长时间放在女童臀部,肯定事件绝无可能是意外触碰造成,肯定上诉人是刻意轻薄年幼的学童。而裁判官判处上诉人六罪60个月 (即5年) 的即时监禁,陈官考虑其中三项控罪情节较轻而降低量刑起点,惟经计算后六罪应共判处38个月(即3年2个月)的即时监禁,同样超越了裁判法院3年即时监禁的刑罚上限,故整体三年的监禁刑期没有改变,认为三年的刑罚并非过重。
陈官强调除非裁判官就事实的裁决是不合逻辑又或内含不可能性,否则上诉法庭不会随意作出干预。而性侵犯很大程度会终生陪伴女童和影响她们精神和心理成长,绝不容易淡忘,上诉人作为老师,受到家长的信赖及学童的尊敬,有责任保护学童,但上诉人选择在学校作出非法的非礼行为,实难辞其咎。陈官指女童的父母将他们心爱的孩子送到学校,希望在老师循循善诱下开心学习,健康成长,但当老师作出非法行为时,父母难免也耿耿于怀,愧对女儿和心存歉意。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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