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海港酒家爆疫后继续营业惹议 食环署今再巡查敦促始停业

2022-06-28 23:52

屯门卓尔居海港酒家爆疫,机电工程署调查后发现该酒家通风系统未达标准,或造成传播,惟有关酒家近日继续营业。食环署发言人向本网表示,该署人员今日(28日)再巡查该处所,敦促该处所负责人参照衞生防护中心的建议自行停业,以进行清洁消毒及改善其通风情况。该处所现已暂停营业。

根据记录,卓尔居海港酒家持有食环署签发的有效普通食肆牌照,并已按《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的指示就换气量规定向食环署提供承建商发出的证明书,并完成登记。

不过,食环署人员于6月23日巡查该处所,发现该处所负责人未有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及第599F章的指示,已即时向有关餐饮处所负责人提出两项检控,一经定罪,每项检控分别最高可处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而该处所须由6月24日起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由下午6时正至翌日上午4时59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的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及于其馀时间不得有多于2人同坐一桌,为期14天。另外,巡查期间,食环署人员亦发现该处所未获准许下更改通风系统,已即时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第34D(1)条向持牌人提出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3个月。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第25(1)条,凡衞生署署长认为,为防止任何指明传染病蔓延,有需要隔离某地方,他可藉书面命令,隔离该地方。

食环署人员今日再巡查该处所,并敦促该处所负责人参照衞生防护中心的建议自行停业,以进行清洁消毒及改善其通风情况。该处所现已暂停营业。

另外,食环署已即时于有关处所附近一带公众地方加强清洁消毒,并会继续留意有关处所情况及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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