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营办日间医疗中心 周四起可最高罚10万元及囚3年
2022-06-28 11:38
衞生署公布,《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为有注册医生及注册牙医执业的私营医疗机构处所,提供新的规管制度,所有医院牌照及无牌营办医院的罚则条文已于去年1月1日生效。
署方指,截至上周五(24日),全港共244间持牌日间医疗中心,其中148间持有正式牌照,96间持有暂准牌照。条例中,无牌营办日间医疗中心的罚则条文将于6月30日生效,该日起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营办日间医疗中心即属违法。
日间医疗中心(即用作施行《条例》所指附表医疗程序但不设住院的处所)牌照已于2020年1月开始接受申请,有关牌照亦已于去年1月1日起陆续生效。上述罚则条文于6月30日生效后,任何人士如无牌营办日间医疗中心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处第六级罚款(10万元)及监禁3年。
衞生署已设立私营医疗机构登记册(按此),载列持有有效日间医疗中心牌照的私营医疗机构资料,供市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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