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绕过审查提交投诉 张达明提司法覆核促搁置律师会纪律聆讯
2022-06-27 15:26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去年8月在任期届满前提早辞任律师会理事一职,律师会前年指张两度在未获授权下对外公开律师会的内部事宜,通过对张达明的不信任动议。张达明上周五提出司法覆核,指律师会前年绕过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和侦讯委员会,向律师纪律审裁组提交针对他的两项投诉,没有遵守内部规则,涉程序不当及违反合理期望,要求法庭推翻该不合法的决定,并搁置其纪律聆讯的所有程序。
申请人为律师张达明(Cheung Tat Ming Eric),建议答辩人为香港律师会理事会,利害方为律师纪律审裁组。
事源于早前离港赴加拿大的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大律师郭荣铿,在2020年3月23日向法律界人士发通知,指郭已联络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希望两会考虑豁免或退回2020年至2021年度执业证书申请费用,而鉴于律师会专业弥偿计画财务状况良好,希望律师会可辖免收取2020年至2021年度的保险费用,另希望两会考虑向入行5年以下的新晋大律师及行内中小企提供财政支援。
但律师会在2020年3月27日向理事会发出通告,另在3日后(3月30日)向全体会员发出通告,指郭没有如上述通告所述联络律师会,律师会没有双方正式联络的纪录,而律师会已去信郭了解并澄清。但时任律师会理事张达明早在3月27日把未向全体会员公布的律师会通告内容告知郭荣铿,同时建议郭告诉时任律师会副会长陈泽铭作出澄清,张达明其后在理事会会议中解释他想在通告公布前确认内容是否属实,亦认为应该给予机会郭回应。张达明向律师会会长致歉后认为事件毋须作出书面陈述。
时任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及副会长认为张达明的行为令理事会成员之间失去信心及信任,要求张达明承诺保密责任,并认为他向外界透露资讯前先谘询会长及副会长。理事会经讨论后认为张达明的行为涉嫌专业失当,通过不信任动议,应由香港律师会执业操守组展开调查。
随后在2020年5月初,有传媒报道时任律师会会长彭韵僖为5名建制派理事侯选人拉票,张达明便在Facebook发帖公审。律师会发表声明澄清有关误解后,张达明遂引述律师会声明发表意见指,理事会即使内部意见不同,但该声明由理事会大比数通过,张又向律师会解释指他想让其他律师及公众知道他虽是理事之一,但不同意理事会的主流意见。律师会在2020年6月通知张,理事会已通过其不信任动议,并召开独立审查小组,小组在2020年7月裁定张身为理事违反保密责任。律师会随后建议张签署保密协议,但张拒绝签署。
张达明在2022年4月准备纪律聆讯期间,首次发现有关投诉是绕过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和侦讯委员会所作出,投诉基础涉违反《律师执业规则》及香港事务律师专业操守指引,并属普通法下的不恰当行为。但律师会回覆指其转介投诉个案的方式恰当,毋须转介至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和侦讯委员会处理。张在纪律聆讯进行前不断申请披露理事会会议纪录等文件,但有关申请至今仍未有最终裁定。
现任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回覆本报指,由于所有专业操守调查均属保密,律师会不会对个别案件作出评论。香港律师会作为香港律师的监管团体,非常重视会员的操守。若律师会有理由相信任何律师违反了相关条例,不论涉事会员的地位或背景,本会将按照符合《法律执业者条例》的程序进行调查,公正、中立及审慎地处理每宗个案。如有需要,律师会会将案件转介至律师纪律审裁组召集人安排进行纪律聆讯。律师纪律审裁组是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成立的法定审裁组,负责对各项申请作出判决,以保持法律专业的执业水平和诚信,而律师纪律审裁组的运作独立于律师会。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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