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1男被控暴动拒捕等8罪 续准保释7月中区院再讯

2022-06-21 16:45

被告由左至右:高俊、袁硕及苏亮燊
被告由左至右:高俊、袁硕及苏亮燊

2019年10月1日,港岛湾仔有大型示威活动,期间有人堵路和纵火,警方即场拘捕多人,11名涉案男子被控暴动及拒捕等共8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辩方已收妥转介至区域法院文件,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案押后至7月12日在区院再讯,期间被告续准以5000至3万元保释。

首案被告依次为谭旭辉(30岁,地盘工人)、梁家乐(24岁,文员)、苏亮燊(24岁,法律援助署文书助理)、高俊(26岁,时装设计师)、李良图(41岁,运输工人)、司徒泽朗(20岁,学生)、卢梓泓(31岁,科技资讯工程师)、胡景皓(20岁,学生)、袁硕(22岁,售货员)、梁光宗(24岁,客户服务主任)、蔡天龙(33岁,地盘工人)。

除蔡天龙外,其他人同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金钟道、轩尼诗道、庄士敦道及皇后大道东一带连同其他人士参与暴动。谭旭辉另被控同日在皇后大道东与联发街交界管有4枚已使用38毫米催泪弹的弹头,而没有持有该等弹药的管有权牌照。

梁家乐另被控同日在皇后大道东83号外,故意阻挠正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18173。高俊另被控在皇后大道东128号无合法权限和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卢梓泓另被控在皇后大道东与船街交界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收发机。袁硕另被控在庄士敦道与机利臣街交界无牌管有一枚38毫米多橡胶弹弹头及一枚40多的REACT型号弹头。梁光宗另被控在庄士敦道与机利臣街交界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收发机。蔡天龙另被控在卢押道23号,保管或控制一条六角匙,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物品以摧毁或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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