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綫前技术员煽惑刑毁囚1年 警方欢迎判刑指反映严重性

2022-06-16 15:24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高级督察陈颖回应「煽惑他人刑事毁坏」罪案件。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高级督察陈颖回应「煽惑他人刑事毁坏」罪案件。

无綫电视一名前技术员网上发文呼吁示威者破坏港铁站和无綫发射站等,3项煽惑他人刑事毁坏罪成,合共判囚12个月。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高级督察陈颖回应案件表示,警方欢迎判刑,指暂时无考虑就判刑上诉。虽然裁判官在判词中指出涉事的言论没有得到很多人的即时回应或回覆率不高,但裁判官也指出该讨论区在2021年7月至11月有超过一千多万浏览量,反应讯息被广泛传播,所以不认为判刑无反映严重性。警方网罪科至今接获超过100宗煽惑罪的案件,当中5宗已经完成法庭程序,大约10宗仍然进行法庭审讯。

警方2020年8月接获公众举报,有人在网上讨论区散播煽惑暴力讯息,经深入调查和情报分析后,在2020年9月拘捕一名当时25岁的男子,涉嫌2019年8月至11月在讨论区公开煽惑他人破坏三间不同的本地公司。该名男子被控三项「煽惑他人刑事毁坏」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12个月。

陈颖指,警方欢迎法庭裁决,提醒任何人在网上作出违法行为跟实质作出行为同样严重,任何人在网上言论的后果及影响力不容忽视,有人会因为网上言论作出实质干犯罪行,破坏社会秩序及公共安全。

警方认为,判刑反映严重性,起阻吓作用,并提醒3项有关起底的高院临时禁制令仍然生效,任何人违反可以被控以藐视法庭。她重申,个人的言论自由由各人的责任构成,有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责任,任何人不应滥用媒介或网上平台煽动仇恨鼓吹暴力,这些行为自私,破坏法治,影响其他市民享有和平稳定社会的权利。警方不会姑息犯法人士,也不会姑息网上犯法人士,警方会将犯人绳之于法,确保社会上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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