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调高破欠基金款项 议员倡减省申请程序

2022-06-16 10:44

立法会通过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调高「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各项特惠款项的上限。资料图片
立法会通过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调高「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各项特惠款项的上限。资料图片

立法会通过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调高「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各项特惠款项的上限,其中欠薪由3.6万元升至8万元。不过会上多名议员均认为应缩减申请程序,否则缓不济急。

议员周小松形容提升特惠款项「迟大到」,虽然金额提升合理,但申请及审批时间过长。他举例有人曾申请约14个月才成功索取款项,形容「远水不能救近火」,促请多聘请法律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议员邓家彪举例指,有律师行被香港律师会接管后,第一个成功取得款项都需8个月,他称政府承诺8周内可批出款项,但日期并非雇主破产开始计算,而是处理完程序。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基金申请数字及财政状况息息相关,会密切监测基金情况,加强保障。对于20年未有调整,他指早前有通缩,同时曾出现破欠基金没有钱需要向政府借钱。他又称,上周才通过取消强积金对冲,及后才有机会推行本次决议案。

劳工处及基金委员会建议,调高破欠基金特惠款项4个项目的申索上限,包括欠薪项目、代通知金、遣散费,以及未放年假薪酬及或未放法定假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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