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裙底惩教署男职员 官批令人不安判罪成准保
2022-06-09 17:39
23岁惩教署男职员去年暑假在中环一部扶手电梯上偷拍女子裙底,遭途人追截下称自己仅是「影吓啲女」,又要求保安放他一马。被告否认一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何慧娴指,任何一名思想正常的人看见被告的行为都会感到不安,无论他是否成功拍得该些照片,都已构成作出猥亵行为,况且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遂判被告罪名成立。法庭为其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再于6月23日判刑,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许全有被控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环环球大厦外扶手电梯拍摄女子X裙底。何官裁决称,追截被告的市民潘俊升作供时态度认真、坚定,证供清晰简单而直接,并非一个会夸大其辞的人。虽然辩方在审讯时争议潘描述事件细节与事主未有达成共识,例如被告偷拍时手上除电话外有否其他物品,及潘与被告期间的对话。不过何官指出,事主当时背对被告,一直没有留意周遭环境,故她听不清楚是合情合理。
辩方又质疑潘事发前已观察了被告一段时间,但却不要求检查其手机。何官接纳潘解释称,自己只是普通市民,没有权利这样做。至于警方未有在被告手机发现任何涉案相片或影片,何官表示其中原因可以很多,例如被告已在扶手电梯上即场删去,或他无成功拍下,但法庭不宜猜测。辩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很大机会工作不保,并称被告父母形容他是「乖乖仔」,一直品学兼优,相信他是因一时冲动犯案。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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