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港维护国安制度体系处起步阶段 国安法许多条款待实施

2022-05-28 12:18

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
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

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指,「528决定」既是《国安法》的立法依据,也是在香港构建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法律要点。他表示,「国安决定」是从国家层面构建,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制,「国安决定」是中央针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国家安全面临的现实的严峻形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张续指,「国安决定」是全面系统的构建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重大决定,「国安决定」结构完整,内涵丰富,包括坚守国家安全、一国两制等五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外国或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内部事务、落实中央根本责任及明确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

张另提到,全面落实「国安决定」,能够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国安决定」作出后,全国人大常委授权制定《国安法》的公布实施,中央有关部门和香港特区落实决定的要求,即时设立相关机构并着手工作,港府及司法机关查办、检控及审理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社会大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安宣教行动。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港实施「国安决定」的制度体系尚在起步阶段,不少内容还未形成制度性安排,《国安法》的许多条款还有待尽早实施。

他最后指,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在理念、范围、方式上都要与时并进,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实时情况,全面实施「国安决定」对《国安法》的要求和规定;同时要着力培育国家安全的社会政治环境,又重申维护国家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法律制度体系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要切实提升社会各界的国较安全意识,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社会氛围和政治生态。

法庭记者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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