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工伤维持每年20宗 罗致光:将修例提升罚则阻吓力

2022-05-22 09:57

 罗致光(细图)指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资料图片
罗致光(细图)指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资料图片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于网志表示,过往20年整体工业意外率有明显下降,但是工业意外导致死亡个案数字在过往10年,一直维持在约每年20宗,未见有下跌的趋势,并指部分严重违规而导致死亡的个案,罚款却明显过轻,因此当局将修订相关法例,适量提升罚则的阻吓力。

罗致光表示,近10年因工业意外死亡个案,在每年约20宗徘徊,形容情况一直没有改善,再加上罚则阻吓力不足,更有持责者重复干犯极严重的职安健罪行。他又指,《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于1994年至今没有经过调整,《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则由1997年订立大致上沿用至今,认为必须作出调整。当局将于周三(25日)在立法会首读《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以修订两条法例。

罗致光指,当局检视相关案例后,以及参考外国经验,就违反极严重职安健的违法行为,建议修订针对雇主一般责任条文,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该条文提出检控,由较高层级的法院审理,并将可公诉罪行的最高罚款额订为1,000万元,他强调只会针对罔顾后果地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构成极高罪责,并导致工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特殊情况,才引用相关建议提出检控。

罗致光续指,修订建议亦加入新条文,若公司经循可公诉程序定罪,要求法庭在量刑时须参考被定罪公司于案发日的相关财政年度的营业额,以协助法庭评估被告的运作规模和财政能力,从而作出阻吓性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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