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强烈反对欧盟委员会报告 敦促停止干预内政尊重国际关系准则
2022-05-20 21:11
港府今日(20日)强烈反对欧洲联盟委员会及欧洲联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发表有关香港的报告内的言论,指言论是无端批评和不实评论。港府强调,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区的事务是国家内政,特区政府再次敦促欧盟停止借香港事务干预国家内政,同时尊重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就欧盟报告有关去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内容,港府称坚决反对报告的失实指控。立法会换届选举是完善特区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后的一场重要选举,选举公平、公开、诚实及高效有序地依法进行。第七届立法会顺利通过选举产生,超过130万名选民投票,从153名来自不同背景、持有不同政见的候选人中选出90名议员,彰显了新选举制度的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和公平竞争性。
就欧盟报告《香港国安法》内容,港府称绝不认同。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得以由乱转治。《香港国安法》确保香港特区能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并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而《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定义严谨,奉公守法的人士不会误堕法网。
特区政府强调,执法部门在《香港国安法》或任何本地法例下,均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基本法》第63条订明检控工作由香港特区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检控决定是根据所有可接纳的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进行客观分析后而作出,不涉及任何政治考虑。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严格按照法律进行的独立检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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